海外突發疾病是什麼?

海外突發疾病是什麼?保障內容與條款

在海外停留期間因「突發疾病」接受醫療,可申請醫療保險金

突發疾病指的是「突發」、「急性」、「不可預測」導致的疾病。一般標準是指在半年內未曾接受該疾病的診療

在新冠肺炎爆發後,新版的參考條款明確排除了法定傳染病 (例如新冠肺炎和猴痘等)。除非有特別寫出,否則預設都是不含法定傳染病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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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公司通常怎麼賠海外突發疾病?

多數保險公司採「限額」賠償,也就是在投保的額度內實支實付,目前市面上的商品大多會將保障分成不同項目、並分別約定最高理賠上限。常見如:

  • 住院醫療保險金:實支實付,最高給付至「保險單上所載之給付限額」
  • 門診醫療保險金:實支實付,最高給付至「保險單上所載之給付限額」的 0.5%
  • 急診醫療保險金:實支實付,最高給付至「保險單上所載之給付限額」的 1%

也就是假設投保的海外突發疾病是50萬的話:

  • 住院醫療保險金:實支實付,最高給付至 50萬
  • 門診醫療保險金:實支實付,最高給付至 2,500
  • 急診醫療保險金:實支實付,最高給付至 5,000

市面上也有少數商品再提供:返國繼續住院、住院醫療慰問金等其他相關給付。

此外,有些保單在海外特定地區(比如美加、歐洲、紐澳、日韓等,會明列出來)會調升上限金額,有利於應對醫療費更貴的地區。理賠上限會再乘以「海外地區調整係數 」,根據商品不同,最高可達三倍。

限額型(根據實際花費,額度內實報實銷)

條款原文

(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的給付)
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,在海外因突發疾病需住院診療時,本公司就其住院第一日起至第OO日止所實際發生之住院醫療費用給付「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」。但O(同一海外突發疾病給付總額、同一次住院給付總額、給付總額)以本附約所載之OO(「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限額」乘上「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表」(如附表O)之調整係數所得之金額、「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限額」、「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限額」)為限。前項「住院醫療費用」包含病房費、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費、特別護士以外之護理費、醫師指示用藥、血液(非緊急傷病必要之輸血)、掛號費及證明文件、來往醫院之救護車費、手術費、診療費、檢驗費、治療材料費及醫療器材使用費。

(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的給付)
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,在海外因突發疾病而需接受門診診療時,本公司就其實際發生之門診醫療費用給付「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」,但O(每日、每次、同一海外突發疾病)門診醫療保險金的給付總額以本附約所載之OO(「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限額」乘上「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表」(如附表O)之調整係數之OO%、「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限額」之OO%、「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限額」之OO%)為限。

(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的給付)
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,在海外因突發疾病而需接受急診診療時,本公司就其實際發生之急診醫療費用給付「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」,但O(每日、每次、同一海外突發疾病)急診醫療保險金的給付總額以本附約所載之OO(「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限額」乘上「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表」(如附表O)之調整係數之OO%、「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限額」之OO%、「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限額」之OO%)為限。

海外突發疾病常見的不保除外事項有哪些?

下列狀況時,保險公司不會理賠(此為根據示範條款,投保仍需以最終商品條款為準):

  1. 因旅遊險主約除外不保的項目或活動,而導致的疾病。
  2. 任何以獲得海外醫療為目的之出國治療行為。
  3. 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(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)。
  4. 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。
  5. 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。
  6. 被保險人因下列事故所生之住院、門診或急診費用,本公司不負給付海外 突發疾病的各項醫療保險金的責任。
    1. 美容手術、外科整型。但為重建其基本功能所作之必要整型,不在此 限。
    2. 外觀可見之天生畸形。
    3. 非因當次住院事故治療之目的所進行之牙科手術。
    4. 裝設義齒、義肢、義眼、眼鏡、助聽器或其它附屬品。
    5. 健康檢查、療養、靜養、戒毒、戒酒、護理或養老之非以直接診治病 人為目的者。
    6. 懷孕、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。(但特定情況例外,具體見條款)
  7. 不孕症、人工受孕或非以治療為目的之避孕及絕育手術。
  8. 依中華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傳染病,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。

海外突發疾病申請理賠時需要哪些文件?

被保險人申請「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」理賠時,應檢具下列文件:

  1. 保險金申請書。
  2. 保險單或其謄本。
  3. 醫療診斷書或住院證明。(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,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書或住院證明。)
  4.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
    註:有些條款並未要求正本,此為示例,如果您有一般的醫療險需要正本,投保時應特別注意
  5. 受益人的身分證明。